5月17日,泸西县法院院长者学文到中枢镇法庭家事审判庭,用家事审判改革的新理念独任审理一起婚姻家事纠纷案件。
原告彭某诉称,其与被告段某系自由恋爱,至今结婚已14年,生育一女一子,女孩13岁,男孩11岁,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时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尤其是近几年来,争吵更加激烈。且被告经常在外赌博,经常深夜才归家。现原告与被告夫妻感情已破裂,再无和好的可能,请求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依法对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作出判决。被告段某辩称,不同意离婚,夫妻经常吵架是事实,但原告也有错,原告经常与异性聊微信,有外遇,晚上经常去歌厅唱歌,多年来原告只听其父母的话,不关心被告,原告没有什么工作,平常在家照看小孩,闲时就去美容院花钱。但双方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希望原告为小孩着想,谅解被告做得不对的地方,被告以后会反省改正。
庭审中,者学文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充分给予双方陈述法律事实和辩解的机会。整个庭审过程流畅、规范、有序,充分展示庭审驾驭能力和过硬的业务水平。通过庭审,者学文甄别出原被告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本案原被告的婚姻属于婚姻危机。在调解阶段,者学文不局限原被告的诉辩主张,注重进行心理疏导,将心理疏导放在首位,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中对原被告进行情绪疏导和心理调释,先修复情感再解决纠纷,最大限度唤起双方当事人对婚姻家庭的爱心和责任心。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舒解当事人的心中怨气,缓解矛盾冲突。最终双方当事人各自反省自身过错,双方破镜重圆,一桩婚姻终于和好如初。
2016年以来,泸西县法院针对家事案件数量不断增长、类型日益多样、处理难度不断增大的实际,主动作为,大胆探索,紧密结合审判实践,不断强化家事审判专业化、精细化。指导家事法官正确判断婚姻危机,加强对婚姻危机的诊疗救治,确立“以家为本、亲情修复、多元化解”的新理念,借助审判修复婚姻家庭关系,修复家庭成员心理创伤,积极妥善化解家事矛盾纠纷,维护家事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纪文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