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树立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减少行政成本,近日,施甸县森林公安局召开财务培训会议,并邀请专业财会人员进行详细讲解,把党风廉政建设政策落到实处。
该局明确规定和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并严格控制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干部职工外出学习考察严格执行事前审批、事后报告和相应的经费报销制度。严格执行出国(境)报批、经费计划和核算报销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规定者,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坚持节约简朴、严禁奢侈浪费,加强对本单位公务接待费用列支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明确公务接待范围,严格遵守接待事前审批制度和接待标准,主管领导对公务接待费用每月进行审核,对超出审核标准的接待费不予核销。严格公车管理。按照公车管理有关规定对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进行自查,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化,强化对车辆维修、燃油、保险等环节的内部控制,执行定点制度,费用每季度报主管领导审核,杜绝公车使用中的浪费现象。
施甸县森林公安局以加强“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工作为契机,切实增强勤俭节约意识,各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认真维护消费纪律,做好廉洁自律的表率,统筹兼顾,加快推进该局工作全面发展。
李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