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7日,晋宁法院 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该院“繁简分流、文书简化”改革2年多的实践的经验和成果。
近几年,因全国法院系统案件呈井喷式的增长,各地法院开始探索、试行,并已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5年5月1日起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晋宁法院收案数大幅上升,2014年受理案件2626件,2015年受理案件3233件,2016年受理案件4363件,2015年同比2014年受案数增长23.12%,2016年同比2015年受案数增长34.98%。同时,涉及园区企业合同纠纷、民间借贷、房地产合同等系列案增多,法官在送达、维稳等事务性工作上要花费大量精力,不能全身心投入到对案件审理上,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
2016年 9月19日,经晋宁法院党组研究,成立以了院长李晖为组长,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审管办、民事、刑事审判庭室业务骨干为成员的专题小组,邀请检察机关、律师代表等召开专题研究会议,深入庭室进行专题调研;专题小组还奔赴省外相关法院进行调研学习。通过认真研读相关法律规定并充分借鉴上级法院及兄弟法院的优秀经验, 2016年10月形成了《晋宁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裁判文书简化制作优化资源配置的实施方案》。经过8个月的时间,这一创新工作有了一定成效,为晋宁法院全力打造“五个司法”提升工作新境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繁简分流“神速” 让服务高效
2017年1月20日,晋宁法院提档升级的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围绕群众诉讼服务需求打造了司法为民平台、审调对接平台、信访服务平台、形象展示平台。在硬件提档升级的同时,为提升案件质效、最大程度方便当事人诉讼,晋宁法院形成了以诉讼服务中心为“门诊部”,其他各庭室为“住院部”的诉讼分流模式。打造以快速调裁为主体的民事审判繁简分流机制,大大提升了法院为群众服务的效率。
诉讼难首当其冲的问题就是诉讼慢。为提升案件质效、最大程度方便当事人诉讼,本着“方便群众、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打造以快速调裁为主体的民事审判繁简分流机制,于2017年1月1日在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成立并投入运行民事审判速裁团队。晋宁法院速裁工作主要是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门诊部”,案件通过立案登记分流、人民调解分流、繁简程序分流,形成简案快调快审、难案精审细审的审判运行模式和审判管理方式,在保证案件公平公正审理的前提下,尽量简化程序、简化送达方式、缩短办案周期,力争在最短时限内化解群众矛盾,解决群众难题。让真正复杂的矛盾纠纷转入“住院部”,由业务庭法官团队进行审理。在“门诊”和“住院”、简案和繁案之间科学构建立案、调解、速裁、审判的无缝衔接程序。速裁工作可以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部分矛盾,减轻部分法官办案压力,避免当事人立案后一周都见不到法官的尴尬局面,做到当事人递交诉讼有人理有人管,保证接到诉讼后2日内有法官联系当事人,并在7日内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确定程序事项,若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迅速将案件转入立案庭立案,确定开庭日期。
目前,晋宁法院速裁团队有员额法官3人、书记员3人、人民陪审员1人,截止8月31日,3名法官收案588件,占全院民事案件1657件的35.5%,已成功结案474件,结案率80.61%,其中调解结案382件,调解率为80.59%,案件结案周期为9.93天,与民事案件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的审限相比已经明显提速,真正做到司法高效便民。

裁判文书"瘦身"让公正提速
2016年,晋宁法院被昆明市中院确定为全市法院唯一一家裁判文书简化制作工作试点法院。法院在各业务庭抽调审判工作力量成立了调研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探索裁判文书简化制作改革,以破解案多人少矛盾,让裁判文书瘦身,提高审判效率,让公正提速。
目前已成功推出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的简化裁判文书。传统裁判文书为“五段论”,包括原告诉称、被告辩称、质证认证、法院查明、法院认为几个部分,内容冗长且难懂。
令状式裁判文书适用于案件事实无争议且被告承认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的案件,相较于传统裁判文书必须含有的诉讼参与人称谓、原告诉称、被告辩称、举证质证认证、法院审理查明、本院认为和裁判主文而言,除诉讼参与人称谓无太大改变外,删除举证、质证认证,对原告诉称、被告辩称,以及审理查明、裁判理由进行简化或完全删除,直接得出裁判主文的新型裁判文书样式。从上述令状式裁判文书概念能够看出,其极度简化了文书内容,只突出关键信息,而该文书的使用,不仅让当事人能够第一时间拿到裁决,让老百姓简单明了看得懂,而且也能让法官做到“四个当庭”——“当庭认定案件事实”、“当庭陈述判决理由”、“当庭宣判”、“当庭出具裁判文书”,最终实现简案快审这一目的。
要素式裁判文书则是与要素表、要素式庭审结合,适用于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在开庭前主办法官就案件适用简化裁判文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告知,并送达诉讼要素表,指导当事人逐项进行填写。庭审中法官围绕双方有争议的要素进行重点审理,引导当事人举证和质证,将诉辩过程详细记入庭审笔录。庭后围绕当事人有争议的要素,对当事人诉辩意见、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裁判理由进行阐述,及时作出判决。
表格式裁判文书适用于案件事实简单,双方对事实及责任没有争议或争议不大,涉及金钱给付项目的案件,指用表格列举的方法,将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法院查明的事实、裁判理由等分类填写,并均予以简化,适用于案件事实简单,双方对事实及责任没有争议,所涉金钱给付项目的案件。纯表格型的裁判文书可以省略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只需写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裁判理由及结果;附表型的表格式裁判文书应当总结归纳并简单陈述当事人诉辩意见、本院查明事实、争议焦点和裁判理由。使裁判文书更加清晰,判决的项目和依据一目了然。
晋宁法院根据刑事案件的特点,分别制作了普通程序被告人认罪、简易程序两种云南省晋宁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简化样式;检察院建议适用速裁程序、本院决定适用速裁程序的云南省晋宁区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决定书。

自今年1月1日正式适用以来,晋宁法院于今年3月10日发出了首份附表格式简化判决书,至今内共计使用了简化裁判文书55份,占全部判决结案的12%。上述案件文书撰写时间平均减少了二个小时左右,文书页数较传统文书减少了近一半,由原来的平均7-8页减少到平均3-4页,要素式庭审的庭审时间也相对缩短了半个小时以上,平均审理周期也较全院诉讼案件短,不仅缩短了审判周期,提高了审判效率,同时得到了律师及当事人的认同和高度赞扬,满足了群众及时获得公正裁判的司法需求。除判决书外,适用组成员还对调解书和调解模式进行了创新,制作了调解要素表、调解意见书通过微信、邮寄等方式送达给省外难以到庭的当事人,并根据上述要素表、意见书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制作了简化调解书,极大的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办案的效率。
晋宁法院民事案件承办法官使用附表型的表格式裁判文书样式书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民事判决书,当事人收到后说:“这份判决书真不错,一目了然,一看就懂。”承办法官介绍表格式判决书的优点是简明扼要,不遗漏判决书的基本要素,将重复性的表述、类型案件的通用论述、当事人无争议事项的认定和论述省略,将案件中当事人最关心的费用情况用表格的方式体现,一目了然,重点突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晋宁法院刑事案件承办法官也运用本院制作的刑事判决书简化样式,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案件做出了第一份附表格式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特点是在本院认为部分,对民事赔偿金额仅一句带过,把民事部分彻底从过去的长篇大论理解放出来。刑事部分也简化写检察院的指控部分,不再像过去重复摘抄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仅综合归纳成简单的几句话。
裁判文书作为法院直面群众的司法产品,直接影响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司法的公信力。裁判文书的拖沓冗长问题一直饱受诟病。晋宁法院让裁判文书“瘦身”,法官做到繁案文书精写、简案文书简写。现在各类判决书比原来精简50%以上篇幅,既满足了群众公正高效的诉讼需求,又提升了法官的审判效率。
晋宁法院还将继续深化“繁简分流、文书简化”的改革,将改革贯穿于审判、执行各个环节,通过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细审”的再提速,倾心打造为民服务的“暖心工程”。
普永梅 记者 钱丙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