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4日至15日,交通运输部安质司副司长徐春率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十督查组到 砚山县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
在为期两天的督查中,督查组分组前往砚山县永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白石岩煤矿、老鹰山煤矿,文山交通运输集团公司砚山分公司和云南能投普阳煤化工有限公司对我县煤矿关停、取缔情况,交通运输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询问了解等方式逐一对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台账资料进行详细检查。
在实地查看和查阅资料后,督查组对我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砚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部署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希望砚山县认真总结经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追究,通过曝光、通报、约谈、依法依纪追责等各种手段,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以最大的决心、最高的标准、最实的措施,借势借力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再落实,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苏永忠,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胡荣,州委常委、县委书记李红,副州长李春林、崔同富,县委副书记杨元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县长袁泽江,副县长冯锐及省州县相关部门人员陪同督查。
陈招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