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祥云县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果,全面落实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出台了七项措施,确保大检查工作形成常态,取得实效。
一是高位推动,建立打非治违新机制。实行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分片包干巡查治理,理顺了县、乡、村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实行停产煤矿24小时保安驻矿盯守,成立矿产资源综合执法局,从盗采、运输、销售环节入手,重拳出击,坚决遏制矿产资源领域安全生产事故。二是全面覆盖,实行安全生产抽查暗访机制。县安委办对全县煤矿、工矿商贸、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企业进行了抽查暗访,对隐患问题及时下发督查建议书,督促乡镇、部门及时整改隐患,以点带面,促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三是责任到人,实施安全隐患清单管理机制。压实乡镇“属地”,部门“三个必须”安全生产责任,明确乡镇、部门主要领导为安全隐患销号整改的第一督办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负责督办、整改、销号。四是高效服务,实行联合检查机制。对涉及交通、建筑、消防、危化等多领域安全监管的企业进行了联合检查,整合监管力量,打好联合检查组合拳,杜绝“一窝蜂”检查。聘请专家,对飞龙公司、中天锑业等重点企业进行了安全检查,对隐患问题及时交办处理。五是一抓到底,实行督办、交办机制。充分发挥县安委办牵头抓总,协调督办的职能,大检查期间,协调处理了集镇学校出行安全、重点工程建设、道路交通和某旅行社“营转非”大巴非法营运等问题,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六是突出重点,建立县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提醒机制。按照县政府领导分工,突出每季度全县安全监管重点、薄弱环节和问题隐患,以书面形式,提醒县政府领导安排、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治理,协调解决较大安全隐患等。七是跟踪问效,实行最严格的约谈问责机制。出台了《祥云县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祥云县矿产资源管理问责条例》、《祥云县矿产资源管理十严禁》等制度,对安全监管不力、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深入、安全隐患不整改,安全责任不落实的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等进行问责、约谈、曝光。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截至10月16日,全县组织检查205次、检查企业675家,共排查各类隐患1897项、整改1831项,整改率96.52%,全县停产整顿企业3家、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50户,追究刑事责任10人,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好成效。
黎建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