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擎利剑除恶 俯身下地爱民
——记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王昌昶
上得了公诉席,唇枪舌战;俯得了“卷宗山”,醉心案件;下得了农家田,深入群众;受得了“清苦日”,脱贫攻坚……这就是王昌昶,一位初出茅庐的有志青年,一位胸怀公平正义的人民检察官,一位冲锋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人民公仆。

初出茅庐 理论过硬露锋芒
1989年4月,王昌昶生于云南文山一个军人家庭。2011年7月获昆明理工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13年12月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14年1月进入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景东县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检察委员会秘书。
2011年9月,大学刚毕业的王昌昶在政法干警研究生定向志愿栏上毅然填写下景东县几个字。758.2公里,是这个陌生县城到他生长地的距离,为西部基层政法机关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是少年背井离乡的决心之基,前路未可知,信仰心中定。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习的两年里,他笃信好学,认真汲取法律知识,西南政法这座中国法律人的黄埔军校,打造出了他过硬的法学理论功底和石赤不夺的法律信仰,在校期间,他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获得了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014年1月,研究生毕业的他进入景东县人民检察院,将自己全部的才情投入到了检察事业中。在公诉岗位上,他表现出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理论素养,法学功底扎实,法律法规理解透彻,对案件法律事实和证据把握准确,办案一丝不苟,获得了单位同事和领导的一致好评。
“我受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每次在法庭上说出这段话时,他都字字铿锵,目光坚定。作为国家公诉人,他心怀安邦护民的情怀,他走上公诉席,宣读起诉书、发表公诉意见、激辩是非曲直,守护公平正义的初心不改,践行法治信仰的决心坚定。
在法庭上,他表现出较高的语言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在和律师的唇枪舌战中,他逻辑严密,紧紧围绕证据和法律规定,旁征博引,在法律事实是非曲直问题上寸土必争。
一次贪污案开庭,法庭邀请了各个单位领导干部前来旁听,他一人面对对方二名律师,沉着应对,思路清晰,整个庭审过程剑拔弩张、气势恢宏,他将法理、法律、证据和警示教育很好地结合到一起,前来旁听的领导干部深受震撼,有的人竖起大拇指:“别看这小子一脸稚气,厉害着呢!”
一次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当庭翻供,台下受邀旁听的公安干警咬紧了牙,攥紧了拳头,心中又急又气。王昌昶并没有被突如其来的状况打乱了阵脚,而是通过连续几个犀利的发问,让被告露出了马脚,破绽百出的被告招架不住,最后只得当庭认罪伏法。休庭后有几位旁听的警察找到他,拍着他的肩膀连连夸赞:“我们就需要你这样有气魄的人民检察官!”法院有近三十年办案经验的老庭长也常常说起:“检察院来了一位业务过硬的年轻检察官,不得了。”

案牍劳形 心系群众化纠纷
选择了公诉,就是选择了与案牍、卷宗为伍,与证据、法规为伴,“五加二,白加黑”这样的加班模式是王昌昶工作的常态。站在把控案件质量的最后一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他从检以来一直秉承的信念。自参加工作以来,王昌昶所办案件未出现无罪案件、无矛盾激化,因工作表现突出,他被单位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共产党员示范岗。
公诉案件社会危害性大,刑事处罚力度强,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要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还要兼顾社会、法律效果,如何权衡个中关系,既需要高超的业务水平,更需要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
那年,杨某到岳母家寻找妻子,吵闹过程中将患有冠心病的妻子的弟弟张某推倒在地,张某因冠心病发作恶化死亡。案发后,杨某辩称本案属意外事件,自己不构成犯罪,并拒绝赔偿,导致他与妻子一家矛盾激化,妻子提出离婚,两家人从“姻家”变成了“仇家”。拿到案件后,王昌昶结合刑法理论,认真进行证据分析,对杨某反复进行了讯问,并询问了知情证人,将言词证据中的细节描述与“前胸部、双下肢部轻微的暴力损伤是张某心病发作恶化死亡的诱因”这一鉴定意见相结合,排除了本案属意外事件的假设,认定该案系杨某过失致被害人死亡。考虑到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家属的特殊关系,王昌昶并没有将此案简单地起诉到法院了事,而是多次邀请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家属到检察院来做工作。在他推心置腹的劝说下,双方当事人从一开始的抵触变成了理解和接受;在他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刑事和解。杨某自愿认罪并赔偿被害人家属,主动向妻子和家人道歉,积极争取妻子家人的谅解,并与妻子重修于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和解特别程序的规定,王昌昶依法对杨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本案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挽救了一个即将分崩离析的家庭和一段亲情。事后,当事双方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对王昌昶大为称赞,夸他是一名“充满温情的检察官”。
是什么支撑公诉人在案牍劳形的漫长岁月里步履坚定,风雨无扰?是责任,是使命,是检察官身上闪闪发光的职业荣誉。王昌昶始终牢记使命,不忘初心,用对每一个案件的认真处理来践行法治精神,实现法治关怀。

脱贫攻坚 俯首任劳洒青春
2015年9月,为响应党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号召,王昌昶服从组织安排,作为驻村脱贫工作队队员进驻景东县曼等乡后河村。站在脱贫攻坚第一线,他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暂时离开了三尺案牍和自己喜爱的检察工作,积极投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战场,挥洒青春热血,换回人民群众幸福美满生活。
下乡路漫漫,俯首甘孜孜。初到后河村,王昌昶的第一印象是:道路泥泞不堪,街道脏乱差,缺乏集镇系统规划,无排污管道、无垃圾场所、缺少公共活动场所……为此,他与其他脱贫工作队员一起,走访党员干部和群众,充分了解当地发展情况和民情风俗。通过深入调查摸底,整理出当地存在的问题,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明晰工作思路。
为解决后河村的问题,他四处奔走,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不懈努力,他为后河村争取到“农村危房改造和安居工程省级示范村项目”资金200万元,经过规划、实施,后河村旧貌换新颜,昔日脏乱差的场景一去不复,取而代之的是干净整洁的街道和老百姓脸上满意的笑脸。村里不少群众看到清爽的街道啧啧称赞:“村里来了位扶贫干部,给我们村带来了新容貌!”
后河村的街道提升改造有了眉目,王昌昶马不停蹄,又多方求援,通过朋友和上海市静安区信访局取得联系,并从那里争取到电脑8台,解决了村委会和村完小缺少办公电脑、影响正常办公的问题。村两委干部和学校老师纷纷叫好:“小王真心实意帮助我们后河村谋发展、解难题,我们脱贫致富的信心更足了。”
不仅如此,王昌昶还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法律课堂带到田间地头。他结合检察系统已公开的真实案例,组织村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案释法,给村干部敲警钟。他将村干部可能会涉及的职务犯罪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梳理总结,并给村干部进行了详细解读,要求村干部在抓好脱贫攻坚的同时,坚守法律底线。驻村扶贫期间,每逢赶集日,他的宿舍就变成了“咨询室”,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村民络绎不绝。小到邻里纠纷,大到刑事案件,他耐心倾听村民的诉求,积极为村民想办法、解疑惑,主动当起后河村的“法律顾问”。调查走访期间,他来到群众家中、前往田间地头,摸清村民生活、产业发展情况,宣讲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村民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他和驻村工作队积极参与调解,化解矛盾,协助村民调解委员会和乡司法所完成好调解工作,促进村邻和谐。后河村刚开始修村组道路时,有的村民抱有抵触情绪,认为修路占用了自己家的部分土地,却未得到满意补偿,便组织亲属设障阻碍修路施工队。得知这一情况后,王昌昶和驻村工作队、村干部和乡镇工作人员一起前往事发地,讲法律、摆道理、谈政策、做工作,终于在最短时间内妥善解决了问题,平息了村民的不满,让村民认识到修路是为自己好,只有积极配合才能尽快脱贫,使后河村公路项目得以顺利实施。

由于一起驻村的工作队员大多是老同志,对电脑使用不熟悉,他主动承担起电子数据录入和文书工作,经常做方案到深夜,前来“串门”的老百姓戏称他为“熬夜小哥”。他制作的“后河村乡村田园水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水果基地建设项目”和“后河村乡村特色旅游项目”实施方案已进入景东县项目库,增强了后河村的项目储备能力;他与熟悉计算机操作的几名工作队员废寝忘食整理归档脱贫材料和台账,完善脱贫工作痕迹资料,顺利完成了县、市、省三级脱贫验收;他主动承包起所有洗碗和清扫等日常工作,一起共事的扶贫工作队老大哥们对他赞不绝口:“能吃苦,会做事;小队员,大能量。”辛勤付出,终有回报。截止2017年3月,后河村220户建档立卡户中已有199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脱贫标准,住房问题基本得到保障,贫困发生率为2.86%;贫困户适龄青少年就学、基本医疗、社会养老有了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对贫困户实现全覆盖;全村已通10千伏动力电;广播电视覆盖率达100%;网络宽带已覆盖到村、学校,卫生室;17个村民小组均通了自来水;后河村成立了用水协会和烤烟发展专业小组,村集体经济模式探索取得良好成效;卫生整治有方案,治理生活污水纳入村规民约。2016年后河村烤烟产值247万元、咖啡产值160万元、核桃产值96万元、蚕桑产业完成产茧4吨、畜牧收入915万元……
高擎利剑除恶,俯身下地爱民。王昌昶“案牍劳形,心系群众化纠纷,脱贫攻坚,俯首任劳洒青春”的壮举,彰显了人民检察官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职业本色,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检察官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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