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5日,由区发改经贸局牵头,晋宁区安监局、晋宁区市场监管局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分别对辖区内的晋城、上蒜镇具有中(工)频炉及冲天炉等设备的金属冶炼、铸造企业进行逐户排查。
此次共对晋宁区8家企业进行排查,其中正常生产企业7家,停产企业1家。共发现“中频炉”5台,“冲天炉”3台,均在正常生产使用。经排查,云南安运铸造有限公司、昆明宏运铸造厂、昆明晋宁顺丰汽车配件铸造厂、昆明坚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昆明晋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昆明鑫宇冶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晋宁明圆机械厂7家企业未发现生产“地条钢”的情况,未发现违规新增产能,其中7家企业均已按照“企业承诺、政府背书、技术监管、经济处罚、行政问责”的要求,作出了不生产“地条钢”的承诺,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下一步,晋宁区安监局将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长效机制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深刻汲取《玉溪市通海县部分轧钢企业使用“地条钢”加工监管不力问责情况的通报》和《黑龙江省查处顶风新上“地条钢”加工有关情况通报》的教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继续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对“地条钢”的巡查、督查工作,确保晋宁区无生产、销售“地条钢”的情况发生。
李庆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