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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森警救助一只普通鵟
作者:夏乔禄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8/1/29 19:21:36  点击次数:3101

 

127日下午1550分,晋宁区一热心群众到晋宁区森林公安局报称,其在环湖南路发现一只不能飞翔的鹰,希望交给森林公安机关进行救助。接报后,晋宁区森林公安局值班民警在报警人的车上看到了其所说的鹰。经对该鹰进行检查,其体表未见伤痕,但精神萎靡,不能站立。经民警结合资料仔细辨识,该鹰为鵟,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为使该鵟得到更好的救助,重返蓝天,晋宁区森林公安局于128日将其移交云南省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中心进行救助。

 

经救助中心工作人员初步鉴别,该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普通鵟。

夏乔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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