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烟花爆竹安全运输、存储和销售,2018年2月11日上午,砚山县安委办牵头组织抽调县公安、城管、安监及县城所在地江那镇政府等多个部门共26人组成三个联合检查组,重点对城区及城郊结合部开展春节前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有无存在非法贩卖情况、烟花爆竹存放点是否存在违规等情况,共对城区126户百货商铺(含烟花爆竹持证经营合法零售点42户)进行突击检查,查获无证非法经营百货店13户,依法收缴非法储存经营的各类烟花爆竹7件、208盘(封、个),价值6000余元。检查行动中采取多种形式,结合大力倡导文明节俭过绿色春节,引导公众自觉减少燃放数量。以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燃放事故为宣传重点,通过普及烟花爆竹购买知识和安全燃放常识,使广大群众更加关注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烟花爆竹事故、案件的发生,让广大群众过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2018年元旦以来,砚山县共出动检查执法人员180余人次,车辆46辆次,对全县14个乡、镇(管理区)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检查,以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不留监管死角和盲区。共查获非法储存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29起,依法没收烟花爆竹共43件、3387盘(封、个),价值近10万元,有效打击了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非法经营的商贩起到震慑作用。
卢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