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 《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市委书记、市长、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红塔区委书记、市政府各位副市长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了市委书记是全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是全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清单明确要求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负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领导工作,负责抓好分管联系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清单明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要指导和督促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依法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要指导和督促市县区政法委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的权重;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要指导和督促各级组织部门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生产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要指导和督促各级宣传部门强 化 安 全 生 产 宣 传 教 育 和 舆 论 引导,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公益宣传,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权重;市委常委、红塔区委书记是红塔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清单明确分管部门行业的副市长对各自分管联系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行业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分管联系部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相关行业 (领域)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督促分管联系部门行业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王强宇 刘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