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源县安监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和治本之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廉政意识。
健全管理制度。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相关规定,以强化制度建设为保障,崇尚廉洁风气。及时修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执法、许可及机关接待、车辆管理等多项规章制度,切实将制度建设和反腐保廉工作有机统一起来,更好地发挥制度保障、廉政从政行为的作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坚持正面引导。坚持正面典型教育引导,定期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等以党风廉政为主题的教育导廉活动,贯彻各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层层落实责任,把廉政建设贯穿到安全监管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发挥监督作用。积极推行阳光监管、阳光执法、阳光许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媒介公开职责权限、服务承诺、执法流程、执法依据、处罚标准和许可程序等,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过媒体公开宣传,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纪检监督、党内监督作用,切实增强监管人员的自律意识。
强化考核制约。把廉政建设纳入局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挂钩,对违反党纪党规的人员实施一票否决,年初,班子成员还作出廉政承诺,并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明纪律要求,保证党员干部人人有担子、个个有责任,确保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共签订责任书24份,公开职责权限、行政许可事项6项,撰写党风廉政方面的心得体会24篇,开展廉政谈话12人次。
李相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