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日,云南省安监局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宪法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为学习宣传好宪法,云南省安监局党组决定开展一次专题教育动员、一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一次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专题讲座、举办法制在线培训、法制边境行、学习体会交流、撰写一篇理论文章等系列活动。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以志强调,作为政府执法部门,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确保宪法全面贯彻实施,最根本的就是要切实把宪法要求贯穿于安监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学法、知法、守法、护法、敬法,学习与实践并进,以学习促落实。

强化法治思维方式,严格遵守宪法法律,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规范执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观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和执法宽松软问题;强化接受监督自觉性,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在依宪行政、依法治安上作表率、树标杆,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在学习《规定》原文基础上,对《实施细则》基本思路、细化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进行了研究部署。
刘洋 张华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