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非煤矿山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诱发生产安全事故,富源县安监局四“四个强化”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企业、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防汛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政府监管职能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做到早谋划、早准备、早行动、早预防。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对非煤矿山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一时不能治理消除的,切实加强防控工作。三是强化监管重点。分别明确露天矿山、地下矿山排查治理重点环节。对富盛铅锌矿等地下非煤矿山进行专题研究,明确责任人,制定汛期安全检查计划,建立检查排查及隐患整改档案。四是强化汛期值班。严格执行非煤矿山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保持电话畅通,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启动汛期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现场救援并迅速上报,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截止目前,该县检查非煤矿山企业89个,发现隐患162件,已整改141件,限期整改21件。
李相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