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钱丙申 通讯员 夏乔禄)2018年6月25日,昆明市晋宁区森林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晋宁区矿产资源秩序整治暨打击私挖乱采行动紧急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经过缜密侦查,抓获2名毁林修路准备盗采山砂的犯罪嫌疑人,并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2018年4月8日10时32分,昆明市晋宁区森林公安局接二街镇响水村委会巡山人员电话报警称:“在二街镇响水村委会锅底箐坡头的树林里发现一台挖掘机,在挖掘机的旁边有一条新修的路,路边堆着些被推到的林木,但现场没有人,请你们前来调查。”
接报后,晋宁区森林公安局立即出警调查,在二街镇响水村委会“锅底箐”坡头处发现有一条用机械新推出来的宽约6-8米,长约1300米的道路,在距该路东北侧约200米处的树林内停放有一台挖掘机,现场无人。经民警蹲点守候,于4月8日15时许现场抓获来开挖掘机的邹某员(男,25岁,家住:昆明市西山区团结镇永靖村委会杨柳河村),查获案件,依法扣押挖掘机1台。
初步查明:2018年3月25日,李某坤(男,33岁,家住:昆明市晋宁区二街镇甸头村委会甸头村)和卞某(男,34岁,家住:昆明市晋宁区二街镇三家村委会三家村)密谋,准备到二街镇响水村委会锅底箐山上盗采山砂卖钱,就向罗某(男,26岁,家住:昆明市东川区汤丹镇中河村委会三股水村)租用了一台神钢牌250型挖掘机。2018年4月1日,李某坤、卞某就安排挖掘机驾驶员邹某员驾驶租来的挖掘机,秘密在二街镇响水村委会“锅底箐”坡头擅自占用并毁坏林地、林木施工修建道路,准备盗采山砂,至4月8日被森林公安抓获。
经司法鉴定:李某坤、卞某在晋宁区二街镇响水村委会锅底箐坡头修路占用并毁坏土地面积合计13.459亩(其中林地12.403亩,非林地1.056亩),毁坏林地上原有立木蓄积3.970m³,为用材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李某坤、卞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018年6月25日,晋宁区森林公安局依法将李某坤、卞某刑事拘留,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