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钱丙申 通讯员 黄丽萍)最近,晋宁正式启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会上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会上对获得昆明市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涉及晋宁区的9个单位进行了授牌。
晋宁围绕“全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提出三点举措。一是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晋宁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建设美好幸福新晋宁的需要。二是聚焦重点领域,紧盯关键环节,全面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水平。一要着力促进经济跨越发展。二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三要着力提升民族文化软实力。四要着力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五要着力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六要着力推进推动民族宗教关系和谐。七要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确保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取得实效。创建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举全区之力全面推进。全区各部门必须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形成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强大合力,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晋宁作为古滇都邑,郑和故里,双河、夕阳两个彝族乡是昆明市仅有的4个少数民族乡中的2个,主动融入和早日把昆明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更是晋宁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晋宁领导干部纷纷表示,将责无旁贷地扛起的责任担当和历史使命,牢固树立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理念,团结带领全区各族群众,务实苦干,为早日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作出晋宁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