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钱丙申 通讯员 马玉)3月26日上午,昆明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召开2019年全市自然资源(森林)公安局工作会议。石林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局长普光富参加了会议。会议第一议程表彰奖励了2018年度全市自然资源(森林)公安机关综合工作考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石林县自然资源公安局荣获全市自然资源(森林)公安机关综合考核二等奖、集体嘉奖两项集体殊荣。汪超、刘顺帆分别荣获个人嘉奖的荣誉。
石林县局在昆明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和石林县林业和草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紧紧围绕石林县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学习,强化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森林公安工作,积极开展一系列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石林县局办理刑事案件32件、破31件,刑事拘留28人、逮捕7人、取保候审31人;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51件、破151件;办理治安案件2件、行政拘留2人。
通过全体民警及辅警的共同努力,县局在队伍建设、打击犯罪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效维护了全县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2019年,适逢森林公安机关机构改革,在未改前我们将一如既往,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扎实开展工作,认真履行森林公安机关职责,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努力开创石林县森林公安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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