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钱丙申 通讯员 许金海 王自立)为深入推进电动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州消防安全,消除火灾隐患,深刻汲取大理市“6.11”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从8月12日起,大理州派出由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支队分别率州文化和旅游、住建、教育体育、交警、工信和交通等部门组成的3个督导组深入全州12个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督导检查。
对全州电动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主更开展两轮的督查检查,即8月份、11月份各开展一次。
本次督导检查,督导组主要采取以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资料等方式实地督导电动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督查结果及时向全州通报。
本次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各县市整体推进落实《大理州深入开展电动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情况;二是辖区内古城、古镇、古村、古街取消电动车租赁点(场所)情况,人车同屋问题整治情况;三是“三个决不能”贯彻执行情况,即电动车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安全通道;四是“五清理三畅通五设置”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五清理”即电动车停放清理、户内可燃物清理、违规用火用电清理、可燃物品清理、彩钢板建(构)筑物清理;“三畅通”即保持生命通道畅通、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保持灭火救援面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五设置”即设置适用的消防器材、设置火灾警报装置、设置基本的逃生器具、设置基本的公共消防设施、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点。
本次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了古城、古镇、古村、古街、人员密集场所和小区、公租房电动车停放和使用情况,电动车登记上牌处(交警大队)管理情况,分别深入电动车销售店,检查人员对各电动自行车专卖店电瓶安全性能以及是否存在改装电动自行车、是否售卖超标电动车等进行检查,引导商家开展电动自行车防火自查自纠工作,落实销售场所不住人、不储存大量电池、不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在售车的同时要对顾客进行安全使用提示,并在销售电动自行车明显位置张贴电动自行车安全防火警示的铭牌。
检查期间,督导组指出,当前正值汛期,同时也是火灾易发多发期,消防安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决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要紧盯重要场所、敏感区域、重点时段,全力做好秋季火灾防控工作;要进一步加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从严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各项要求,坚决消除电动车“入楼入户”、违规充电等隐患;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力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要坚决采取停业整改措施。
检查结束后,督导组对下一步如何做好全州电动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4点要求:一要加大电动车监管力度。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推动居委会、物业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日常巡查频次和力度,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督促居民在安全区域停放充电。二要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加强对居民小区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的检查整治力度,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行为,果断采取相应措施劝阻、整改。三要加大消防安全培训力度。要在小区内张贴电动自行车宣传通告,广泛告知群众电动车安全使用方法,普及秋季防火、安全疏散和逃生自救知识,全面提升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四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认真组织收看州安委办下发的《电动车火灾警示教育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及居民楼院宣传栏等媒介,全方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重点宣传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带来的消防安全危害以及自救常识,全面确保我州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
本次督导,3个督查组均抽调精兵强将,全力支持督导工作,并严守各项工作纪律,轻车简从,优化程序,从而确保了督导工作顺利进行,如期完成。(云南省大理州应急管理局)
编辑 张燕 校对 谢祖禹
主编 钱丙申 13888756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