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8日上午,大理州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建雄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会上,州纪委监委驻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海洲围绕《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和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读,局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别做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抓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减、节奏不缓、标准不降的坚定决心,为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会议要求,该局党组和党支部以及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规定》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一是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局党组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是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按照《规定》要求,紧紧咬住“责任”和“问责”这个关键,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防止层层递减。纪检组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协助党组把主体责任抓严、抓实、抓到位。

三是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要以问题为导向,查找短板,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内容、领域、主体、对象、责任、问题和过程全覆盖,在坚持实际与效果上下功夫,为大理州应急管理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局党组成员和政治部主任、监察专员、保留处级待遇领导参加,邀请州纪委监委驻该局纪检监察组参加。
通联:云南省大理州应急管理局许金海 张海洲
记者:钱丙申
编辑:李昆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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