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确保救灾资金依法、高效使用,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推动全州应急管理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开展,从11月30日起,大理州应急管理局派出两个检查组对全州2019年至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据悉,本次专项检查是在今年6月份聘请第三方机构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的,目的是通过检查,督促各县市规范完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确保受灾困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分类救助、有效救助和精准救助。

此次检查评估的范围:2019年以来所有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救灾物资的发放和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各乡镇分配管理和使用中是否有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放审批程序是否合规合法、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发放手续是否齐全和档案资料是否建立完善,以及用途、报帐是否合规等问题。

第一检查组先后检查了弥渡、南涧、巍山等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台账,还深入南涧县南涧镇进行现场核查;第二检查先后检查了漾濞、永平、鹤庆、剑川、洱源等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并深入剑川县金华镇、甸南镇和洱源凤羽镇进行现场核查。

通过全面查阅各县市和乡镇研究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会议纪要(记录)、资金下达文件、发情况、救助台账和现场公示的底稿、照片及报账依据、发票等方面情况,认真听取了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和建议后,及时向检查对象进行了反馈,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时整改。

从检查评估情况看,各县市、乡镇能够落实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等工作步骤,将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在抗旱和地质灾害救灾资金使用上基本能按相关的资救灾金管理使用规定及时安排使用救灾资金。
检查组要求:一是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严格使用救灾资金、物资,规范资金申请、分配、发放程序,精准及时救助受灾群众。二是要健全相关台账。救灾资金物资发放要根据灾情集体研究,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有关台帐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经得起历史检验。三是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规范,夯实基础,切实发挥好救灾资金“救命钱”“缓冲器“的作用,不断增强全民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能力。
通联 许金海 施利辉 肖进伟
编辑 吴敏昆 校对 邵艳彬 主编 钱丙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