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曝出接房居然还要交土地补偿款和增值税的呈贡花香满径小区,近日又有网友反馈:“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全力清理整治烂尾楼的通知》要求各地清理整治辖区内的烂尾楼。迫切希望知道花香满径小区26栋是否已经纳入烂尾楼汇总中?目前26栋未封顶,外墙未粉刷,内部电梯没有安装,开发商处于失联状态。”对此,昆明市呈贡区住建局回复:该项目由云南文产昆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于资金等问题的影响,导致建设工期延长,至今开发企业未组织竣工验收,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呈贡区住建局已多次约谈公司法人,明确告知开发企业,商品房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未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得擅自收取合同以外的费用。
资金等问题导致2018年停工
花香满径小区位于呈贡区洛龙街道办事处,由云南文产昆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为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呈贡新区医院职工配套住宅项目,于2013年8月9日开工建设,包含25栋住宅、1栋商业楼、1所18班幼儿园和配套设施。根据合同约定,文产公司应当于2017年6月30日交房。但由于受资金等问题的影响,建设工期延长,于2018年2月9日停工。
不得擅自收取合同以外费用
呈贡区住建局已多次约谈公司法人,明确告知开发企业,商品房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未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得擅自收取合同以外的费用。首先是土地补偿款及税金,被征收的主体为开发商,开发商在没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未经有关部门委托授权的情况下,禁止将相关费用转嫁给购房者;其次,未备案的商品房提价销售的,要经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批准,已备案的商品房不得改变销售价格;再次,如在合同中有收取配套费的相关条款并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需依法合规收取相关费用。
具体而言,太阳能热水器、天然气、可视对讲、有线电视等配套设施费以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花香满径小区收费问题的说明文件精神为准;增加的土地补偿款要以国土部门要求为准;增收税金必须要以税务部门要求为准;增加车位款要以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的说明文件精神为准。
交房和后续问题未达成共识
为解决花香满径小区有关问题,推进小区交房工作,呈贡区政府多次组织区住建局、街道等相关部门召集云南文产置业有限公司、云大医院召开会议。要求该项目必须尽快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实现交房;相关配套设施费等,按照发改物价部门的要求执行,如无相关许可不得收取合同外费用。会上,开发企业和云大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要走司法途径解决相关问题。
此外,呈贡区委区政府于2020年成立了花香满径小区历史遗留问题稳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0年区级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方案》。期间,呈贡区委区政府多次组织区属各职能部门与云南文产昆明置业有限公司、云大医院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花香满径交房和后续工程收尾问题,均未达成共识。
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