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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安委办印发《全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作者:许金海 王…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1/1/21 21:42:17  点击次数:3637

 

近日,大理州安委办印发《全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即日起至2021331日,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方案》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发展理念,坚决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紧密结合全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安排,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着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决遏制事故发生,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确保全州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大局。

 

《方案》强调,本次专项行动采取专班负责制,成立4个工作专班,各工作专班负责对各县市专项行动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助解决辖区内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向州安委办及时反馈督查情况。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燃气、冶金、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

 

本次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监管”和“三个必须”的要求,由州安委办牵头抓总,各县市安委会和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尽其责,分3个阶段抓好贯彻落实。即:督促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20211月底),集中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阶段(20212月),总结提升阶段(20213月)。

 

《方案》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贯彻落实20201225日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全州安全生产本质基础的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确保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是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要成立专门的“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机构,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分地区、按行业,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组织企业开展自检自查。要突出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紧盯安全生产工作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重点整治任务,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这一关键环节,制定标准,细化措施,实行对表检查、对标整治,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在主流媒体、社交平台等新闻媒体上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安全隐患、化解安全风险的良好局面。

 

三是要认真履责,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重点行业领域有关企业要严格按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内容,全面辨识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强化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全程跟踪督导。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场检查表,明确检查内容、整治标准,做到对表检查、对标验收、建立台账、全程留痕。各有关企业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厂矿、车间、班组、岗位的检查内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逐一建立“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台帐,并按“五落实”要求逐一整改销号。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按规定向属地监管部门和职工大会报告。

 

四是要动真碰硬,从严执法问责。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过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予以上限处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依法查处、上限处罚,并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并监督整改到位;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等问题,一律采取通报约谈、警示提醒、媒体爆光等方式,严肃追责问责。

 

五是要严肃督导,加强信息报送。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总抓手”作用,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教育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对领导责任不落实、“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底数依然不清、情况依然不明、监管依然有空白、非法违法依然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的,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 提醒、督办、考核、明查暗访、线索移交等手段加强跟踪督促,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目前,各工作专班已正式启动了工作。

通联 许金海 王波

编辑 吴敏昆 校审 邵艳彬 主编 钱丙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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