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加强中央冬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确保救助资金春节前发放到受灾群众手里,从2月2日起,大理州应急管理局派出监督检查组对全州2020年至2021年中央冬春救灾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是在去年两次专项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的,目的是及时传达大理州杨国宗州长关于对2020年至2021年中央冬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重要批示精神,督促各县市规范完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确保2月3日前将冬春救助资金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各级党委政府对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节的关怀落实到实处,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2020年至2021年中央冬春救助资金及省级冬春救助物资的发放和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各县市分配管理和使用中是否有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放审批程序是否合规合法、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发放手续是否齐全和档案资料是否建立完善,以及用途、报帐是否合规等问题。

检查组先后检查了南涧、巍山、洱源和大理等县市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台账,并深入相关乡镇进行现场核查。另外,还采取挂钩结对的方法,由该局挂钩联系县市工作领导对挂钩的县市进行电话询问了解救灾资金的发放情况,结合春节前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时机,深入实地对中央冬春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该局还及时对全州中央冬春救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通报。

通过全面查阅县市和乡镇研究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会议纪要(记录)、资金下达文件、发放情况、救助台账和现场公示的底稿、照片及报账依据、发票等方面情况,认真听取了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和建议后,及时向检查对象进行了反馈,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时整改。

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市、乡镇能够认真落实救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等工作步骤,将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

检查组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学习中央、省州有关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有关指示要求,及时安排,及时兑现,决不能成为反而典型,并严格使用救灾资金、物资,规范资金申请、分配、发放程序,精准及时救助受灾群众。二是要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救灾资金、物资发放要坚持根据灾情集体研究,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有关台账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经得起历史检验。三是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查缺补漏,精准施策,真正发挥好救灾资金“救命钱”“缓冲器“的作用,确保救灾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灾民手中,让受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期间,检查组还对各县市森林防灭火、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应急准备和春节前夕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检查。
通联 许金海 杨晓军 周爱民
编辑 吴敏昆 校审 邵艳彬 主编 钱丙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