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大理州鹤庆县安委会采取“三条措施”,由县政府领导带队检查督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9天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活动,为春节和“两会”营造一个稳定的安全环境。

一是细化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针对春节特点和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及时制定印发《鹤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春节、“两会”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的通知》和《鹤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提示》,明确了总体要求、督查内容、督查方式和工作要求,及时分解工作重点责任范围,督促各涉及单位按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二是建立工作机制,高位推动督查。抽调县安委会成员单位30名工作人员,成立6个督查工作专班,由6位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督查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县级牵头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同时明确了各工作组职责,细化了人员分工,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三是明确目标导向,确保检查实效。在各乡镇各企业开展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督查组分别深入9个乡镇、52家企业和单位进行督查检查,督查重点涵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和工贸行业等重点领域以及森林防火、防震减灾等重点工作,主要督查检查下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指导各乡镇和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全县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检查中督查组严格“四不两直”工作方式,要求被督查单位对督查检查到的问题实现立查立改。期间,共排查安全隐患106条,下达执法文书法 30份,对有条件整改的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责令限期进行整改闭环。

通联 许金海 周江平 段金良
编辑 吴敏昆 校审 邵艳彬 主编 钱丙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