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复工复产后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近日,大理州应急管理局联合大理市应急管理局、大理市滇中引水办公室对在建滇中引水工程大理I段施工6标段及海东分(退)水洞项目经理部等施工工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隧道现场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检查组先后深入滇中引水大理I段施工6标段及海东分(退)水洞、滇中引水工程大理II段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等施工工地进行督促检查,通过釆取查阅资料、听汇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详细了解了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共检查出隐患30条,下达了现场检查记录4份。

检查组要求, 一是要强化安全保障。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复岗培训、值班值守、应急处置、消防隐患排查等工作,确保企业风险受控、安全运行。同时,要推进标准化施工,实施精细化管理,发挥先进科技的支撑保障作用,提升隧道安全施工水平。

二是要强化应对隧道事故处置水平。要认真汲取隧道事故的深刻教训,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配备相应的人员和器材,做好应急救援演练,遇有情况能第一时间响应和处置。

三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对隧道施工安全开展全面检查,不符合安全施工技术要求的要立即停工整改。隧道工程施工必须符合通风、照明、粉尘、有害气体等作业环境标准,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要求配备到位。隧道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施工方案,施工技术员、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必须做好现场监控和技术指导。

四是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各方监管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有关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加大监管力度。各有关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五是要强化施工技术措施。严格施工方案设计审查。各级主管部门和隧道建设的勘察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单位等,要认真研究和掌握建设工程施工特点和规律,特别是针对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大型围堰、高宽支模等复杂工程,不仅要在项目前期做好地质条件勘察、病害评估预防、工程设计深度等工作,还要在施工过程中对有毒有害气体可能引发事故、地质滑坡、片帮崩塌、支模失稳等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进行监控和分析,特别要做好有毒有害气体及地表、围岩变化情况的超前预报,随时掌握动态情况,提前研究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确保通风,顺畅,严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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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吴敏昆 校审 邵艳彬 主编 钱丙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