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进全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日前,大理州安委办组织州消防、交警、市管、住建、交通、能源局、教体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大理市、漾濞和巍山县政府挂牌督办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查验。


听取了有关工作汇报,并现场抽查了巍山能迅天然气有限公司、巍山祥华中学、大漾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漾濞县大理苍山雪月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大理古城、大理泰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并下达了6份现场督查检查表,明确了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并由双方签字认可。


督查组认为今年1月大理州人民政府对以上6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以来,各相关部门和企业采取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进行学习动员、明确目标、完善措施、专项培训、自查自纠等方式,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企业安全隐患得到整治,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但一些企业还存在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隐患排查不扎实,职工培训不认真,现场管理不严格,安全生产“三同时”没有完成等问题。每到一处督查组都下达了检查记录,并要求6月30日前必须整改到位。


该州安委办要求各县市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要把重大隐患整治作为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重要内容,治理责任单位要按照“一隐患一方案”和“五落实”要求,细化整改方案,夯实工作责任,狠抓整改落实,行业主管单位负责做好协调督办工作,定期检查隐患整改情况,确保重大隐患按时完成整改。


州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治工作结束后,由整治责任单位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决定》〉和州安委办《关于做好 州政府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的通知》要求,提出销号申请,经属地人民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按照有关程序报州安办复审,由州安委办按程序组织验收摘牌销号。州人民政府将适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成整改验收。


同时,该州安委办将把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列入对县市政府和州级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对整改不认真、不到位或假整改以及整改期间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并对责任单位实施“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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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吴敏昆 校审 邵艳彬 主编 钱丙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