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某种植的槟榔苗和香蕉苗长势挺好,没枓到被陈某某带人到槟榔园砍了不少。罗某某与陈某某等人为叔侄关系,原本是土地纠纷引发的家庭矛盾,最终却酿成了涉嫌故意伤害的结果。
3月25日,海南省乐东县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的方式,对罗某某及陈某某等5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介绍了案件情况,以及对犯罪嫌疑人作拟不起诉的意见和理由:2020年11月22日,陈某某等4人到罗某某的槟榔园内砍伐槟榔苗和香蕉苗,罗某某闻讯后赶往现场,与陈某某等4人发生肢体冲突,冲突中造成了1人轻伤。事后,罗某某及陈某某等5人被公安机关分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和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拘留,之后,被移送乐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经过审查梳理分析,发现该案发生在叔侄之间,是一起典型的由家庭矛盾引发的轻型刑事案件;因犯罪情节轻微,双方到案后均认罪认罚,并取得了对方谅解,认罪态度良好,具有自首、坦白的情节。鉴于此,办案检察官认为,5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且都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不大,符合不起诉条件。
听证会上,两名省、县人大代表和一名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一名值班律师现场见证。经评议,大家一致同意该院的不起诉决定。
“案件因叔侄之间的家庭矛盾引发,而且都自愿认罪认罚,取得了对方谅解,社会危害性不大,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听证员和值班律师均对该院的不起诉决定表示肯定。
陈某某说:“感谢检察机关所作的努力,使我们家庭能稳定下来,也让双方关系得到修复,我们会谨遵检察官的教诲,学会尊重他人,做事考虑全面、不冲动。”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和谅解问题发表意见,都表示这件事情让自己受到了很大的教育,对检察机关办案人员的释法说理、帮助自己打开心结的行为表示感谢,并承诺以后会和睦相处,互相尊重。
“检察机关办理这个因家庭矛盾引发的轻型刑事案件,沒有简单一诉了之,而是畅通渠道,帮助当事人解决心结难题,收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还亲情于法理之中,做法值得提倡。”省人大代表表示。
为让更多人知法守法,乐东县检察院决定对这起案件的不起诉决定下村送达、公开宣告,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见证,并在村里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
李轩甫 王槐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