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公路危险路段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4月14日至21日,大理州安委办组织由州交通、交警、应急、大理公路局等部门组成州级检查验收组,对辖区内21处州级督办的公路危险路段整治工作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检查组先后深入大理市、祥云县、弥渡县、巍山县、南涧县、鹤庆县等县市,实地对杭瑞高速K2461+580M至K2463+580M(昆明往大理方向)等21处州级督办的公路危险路段整治情况开展点对点现场检查验收。

本次检查验收采取查看资料、实地检查和会商评估等方式,根据整治标准,对公路危险路段整治工作开展现场考评,并对检查验收情况进行了反馈。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各县市在公路危险路段整治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同时指出了危险路段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根据实际检查情况,通过商讨,对大理市、祥云县、鹤庆县、云龙县等20处危险路段整治通过州级验收,对未完成整改的,要求由相关县市按整改方案要求,继续推进整改。

检查组要求各县市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公路危险路段整治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限期进行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要对危险路段整治后的交通事故情况进行认真统计分析,对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路段,要进一步完善整治措施,不断巩固整治成效,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下一步,检查组将根据实际检查情况,严格按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验收销号相关程序,对达到整改要求的公路危险路段予以摘牌销号。同时,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扎实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对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道路周边村民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讯员 许金海 王建涛 王波
编辑 吴敏昆 校审 邵艳彬 主编 钱丙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