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巧家县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抓责任落实。认真落实“一对一”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了县、乡镇、村、船户(船工)四级安全责任制,切实将责任层层落实到村、渡口、船舶、签单员和船主船员,真正建立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体系。共签订责任书89份。
二是抓宣传培训。采取会议、标语、板报等形式,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典型事例,在渡口、码头的明显位置设立警示牌、公示栏,时刻提醒船员、渡工和群众遵章守纪,对违章行船进行监督,增强渡口经营人、船员以及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形成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三是抓现场管理。严格执行“五不渡”(渡船无证和逾期未年审不渡,超载或人货混装不渡,安全设施不齐不渡,大风大雾不能保证安全不渡,危险品混装不渡)规定,建立船舶、船员台账,切实加强渡口现场安全管理。
四是抓隐患整改。采取自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经常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工作,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对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建立了申报、登记、建档、整改、验收、销号等一系列完整的整改和监控台账。整改安全隐患11起,整改率为100%。五是抓联合执法。建立了交通、公安、应急等部门参加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联动协调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检查船舶90艘次、渡口40道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通讯员 丁开美
编辑 薛晓莹 校审 邵艳彬
主编 钱丙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