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理州应急管理局与诚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签订了2021-2024年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协议,意味着大理州政策性农房保险正式跨入第7个年头,此次投保,在保险范围和保险责任上进一步升级了保障。
2015年8月7日,大理州在全省率先实施为期三年的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也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地震巨灾保险破冰。试点期间该保险为大理州82.43万户农房和356.92万城乡居民提供了每年最高5亿元的地震巨灾保险保障。
试点结束后,大理州委、州政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高度重视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工作,全面考虑到大理州地质构造复杂,构造运动强烈,地震活动强度大、灾害重、分布广等特点及各类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的实际,为继续发挥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在综合减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分别于2019年8月和2020年8月签订了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协议。2021年8月,大理州按程序继续与云南诚泰保险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协议,保险户数不变,赔付最高限额为2亿元。此次投保新增了对赴大理州境内开展震后应急救援和保险勘察理赔工作造成应急救援和保险工作人员死亡的理赔条款,每人保险死亡赔偿人民币20万元,进一步升级了对应急救援人员伤亡后的保障。
同时,新拟制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合作协议》“保险责任”项中,增加了洪涝、地陷两种自然灾害,进一步完善了保险范围。保险启动赔付震级为里氏5.0级至7.0级以上,赔付资金用于民房恢复重建,灾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不高于30%,兑付民房修复重建补助不低于70%(其中:80%用于民房重建户,20%用于民房修复户)。另外,因地震造成大理州居民死亡(失踪)的,经确定后每人赔偿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还新增防灾防损费用,用于防灾减灾宣传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
从大理州开展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以来,先后遭受2015年保山昌宁“10·30”5.1级地震波及、2016年云龙“5·18”5.0级地震、2017年漾濞“3·27”5.1级地震,2021年漾濞“5·21”6.4级地震,据统计,4次地震总计10353.76万元的地震保险赔款全部用于民房恢复重建以及灾区统规统建点和统规自建点基础设施建设,有效降低灾区政府和群众负担,为特困地区及深度贫困群众脱贫攻坚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助力,弥补地震恢复重建资金不足,推进了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进度。
云南省大理州应急管理局 许金海 杨晓军 杨李翠
编辑 薛晓莹 校审 邵艳彬
主编 钱丙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