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刻汲取近期沈阳燃气爆炸事故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10月21日,祥云县安委办派出专项督查组,对中民解化二甲醚燃气有限公司、兰祥燃气有限公司、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进行专项督查,并对燃气零售经营单位进行了随机抽查。

本次检查,采取查阅台账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燃气公司站内的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用电安全、应急保障情况、保管使用、送气车辆充电停放情况;对应急预案备案培训教育、应急演练、人员持证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燃气零售经营单位的室内通风情况;钢瓶、燃气燃烧器具、连接软管、阀门、调压和泄漏报警及紧急切断装置情况;操作人员教育培训、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培训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督查检查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 10项,督察组对发现存在的问题隐患,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建议,要求企业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人员、时间、资金,确保隐患整改。

督查组要求,各燃气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要深刻汲取各类事故的教训,加强日常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及管理工作,提高对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确保生产经营与疫情防控工作同频共振,相互促进。
通讯员:许金海 杜榆
编辑杨文翠 校对邵艳彬 审核吴仕平 主编钱丙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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