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4日,大理州应急管理局召开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该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生产经营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并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建档资料进行了规范,提出了工作要求。

本次行动分为自查自改(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执法检查(2022年4月至7月)、互查督导(2022年8月至9月)、总结提升(2022年9月至10月)四个阶段。当前正在进行自查自改阶段,辖区所有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将对照相关法规规章要求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全面核查2019年1月以来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列出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立查立改、边查边改,自查自改完成后要形成自查报告。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相关法规规章要求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全面自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通过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http://cx.mem.gov.cn)核查证书真伪;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逐项落实整改。

为配合本次行动,该局将同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政策宣传,积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鼓励发动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核查处理举报信息。

该局分管领导表示,下步将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淘汰一批不具备基本条件的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查处一批培训制度不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同时,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制度体系,强化基础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培训质量,规范考试管理,推动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高质量发展。
图文:许金海 杨李翠
编辑杨文翠 校对邵艳彬 审核吴仕平 主编钱丙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