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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将建立“职教高考”制度 大幅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
作者:闵楠  来源:春城晚报  更新时间:2022/4/20 20:53:46  点击次数:3244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幅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建立“职教高考”制度,推动我省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职业教育强省,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

 

中职升高职比例不低于毕业生总数的60%

 

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方面,《意见》中提出要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启动春季“职教高考”,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中职学生)、“文化素质+职业综合测试”(普通高中学生)等考试招生办法,职业技能或职业综合测试分值不低于总分值的50%。统筹区域内中、高职联合培养,规范五年制办学。探索高职“双高”学校与应用型本科、职业本科学校开展四年制联合培养。中职升高职比例不低于毕业生总数的60%

 

总体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在注重培养一技之长的同时更加注重学生全面发展,逐步从就业教育转向职业生涯教育,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高等职业学校试办本科专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等职业学校升格为职业本科学校。支持普通高校加大职业教育专业硕士、专业博士培养力度。

 

推动各学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渗透融通,在普通中小学实施职业启蒙教育,开展职业体验活动。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机制,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

 

鼓励非遗传承人到职业学校任教

 

《意见》鼓励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教学实施,与学校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开展订单培养。鼓励企业设立学徒岗位,与职业学校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和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探索高层次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到“十四五”末,全省开展学徒制人才培养总数占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总数的10%左右。严禁向学生违规收取实习实训费用。

 

同时,要根据职业学校办学规模及特点,鼓励职业学校面向企业和社会聘用技能大师(名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本科院校教师等担任兼职教师,在保留其身份属性不变的前提下,可按合同获取薪酬。

 

《意见》中提出,我省将实施职业教育三项工程、三项计划,启动省级中职“双优”学校建设计划,建设30所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50个优质专业。围绕云南发展“三个定位”和产业发展需求,培养培训云岭工匠人才,传承技术技能,打造云岭工匠品牌。每年培养输送15万名高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培训100万人次。聚焦云南支柱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对接产业链打造优势专业群,重点支持建好现有3所国家级高职“双高”学校。启动实施省级高职“双高计划”,集中建设5所省级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15个高水平专业群。

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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