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管理要下好“十步棋”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其中第二十五条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履行的七项职责:一是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是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是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是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是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是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是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这是站在国家的层面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出的法定规定和基本要求,如何全面履行好这一法定职责,这是值得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深思的课题。
笔者结合20多年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践,总结提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要下好“辨识评估、建章立制、宣教培训、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制止纠正、应急救援、调查报告、建议咨询、总结推广”十步棋。
第一步棋:辨识评估。辨识评估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它包括辨识和评估两个方面的内涵。《新安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指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因此,对管辖区域、工作场所、岗位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全面辨识,并根据辨识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进行风险评估,确定低风险、一般风险、较大风险、重大风险等级,界定出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在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组织有效实施,以便更好的、有的放矢的对各类安全风险进行管控,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既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管理的一项法定责任,又是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先手棋,入手点,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备的一项基本功。安全管理管什么?可能大家都知道管控风险,那风险是什么?风险即为某种特定的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产生的后果的组合。从风险的概念中,我们不难看出风险是由两个因素共同作用组合而成的,一是该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即危险概率;二是该危险事件发生后所产生的后果。因此,要管控风险,首先就要辨识评估风险产生的根源,即危险源。这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管理的第一步,也是及其关键的一步,这一步工作做得不好、做得不扎实,整个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将无法展开。
第二步棋:建章立制。建章立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它包括建章和立制两个方面的内涵。《新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指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保证生产经营单位的正常运作和有序发展,首先就要从建章立制入手。生产经营单位的规矩就是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就安全生产管理而言,规矩就是本单位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委会章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现场检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危险作业审批、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这是我们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依据和根本遵循。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就是要在充分辨识本单位管辖区域、工作场所、岗位存在的危险源,并对其客观作出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辨识出来的危险源逐一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将这些管控措施按照标准格式和标准流程进行梳理,使之变成对本单位各部门及其全体从业人员的行为要求,这就是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建章立制的过程,输出的成果,就是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这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管理的第二步。这一步工作做得不好、做得不扎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就缺乏依据,甚至导致混乱。
第三步棋:宣教培训。宣教培训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它包括安全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安全意识培养、安全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内涵。《新安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指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加强安全宣教培训是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单位全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养,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是要对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宣传,通过宣传,让职工了解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在单位落地落实;二是要教育引导全体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和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做到依法依规生产和管理;三是要通过直观的感受和震撼的事故案例,培养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自觉做到“四不伤害”,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四是要督促本单位各部门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这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管理的第三步。这一步工作做得不好、做得不扎实,势必会影响到整个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步棋: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它包括监督和检查两个方面的内涵。《新安法》第二十五条第五款指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地落实以及安全宣教培训的效果如何,唯有通过监督和检查才能得以验证。
监督侧重于国家和行业上级安全主管部门要求本单位应该落实和整改的安全事项。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国务院十五条硬措施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文件精神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等等。检查侧重于日常工作,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一定要分层级,要明确单位级检查内容、部门级检查内容、作业区(班组)级检查内容、员工岗位检查内容,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避免分不清重点,缺乏针对性,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导致检查效果打折扣。一般来说,检查的内容包括:是否建立了涵盖所有层级和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范围?本单位相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部门是否制定了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方案;是否按照规定对所有岗位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进行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是否如实记录相关教育培训情况;部门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事故处理、防护用品使用、危化品管理、相关方施工人员安全交底及现场监护等落实情况。
当然,对于我们安全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人员,日常一定要多到生产工作现场、相关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监督巡查,只有对现场情况了解了,才能把握现场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如果我们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连现场巡查的时间和精力都没有,那安全生产又将如何保障呢?这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管理的第四步。这一步工作做得不好、做得不扎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将大打折扣。
第五步棋:督促指导。督促指导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它包括督促和指导两个方面的内涵。《新安法》第二十五条第七款指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这里非常明确是督促落实,那谁是本单位实施责任主体呢?很明显,就是属地部门,这一点不搞清楚,如果凡是涉及安全整改就是安全管理部门的事,是安全管理人员的事,那就错了,那是职责不清、管理混乱的表现,这是值得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关注的问题。
对于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在本单位已经部署和正在进行中的事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适时进行必要的督促,确保本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对于各部门、作业区(班组)在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要求整改的事项,如果他们对问题的性质或整改的要求不清楚或不知道如何整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及时给予政策和专业技术上的指导。如果他们明确了,还需要通过督促和验收等手段,确保安全整改事项按PDCA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形成闭环。这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管理的第五步。这一步工作做得不好、做得不扎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就有可能滞后和脱节。
第六步棋:制止纠正。制止纠正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它包括制止和纠正两个方面的内涵。《新安法》第二十五条第六款指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这里的制止和纠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日常现场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责任区域内作业人员存在“三违”现象,要及时制止并予以纠正,避免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事实上,制止和纠正他人违章行为也是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向上的企业安全文化的体现。从“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的法定角度来看,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应该是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从业人员人人都有的权利,也是所有从业人员人人应该履行好的义务。这里所谓的权利就是生产经营单位任何人都具有制止和纠正违章的资格,而不仅仅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才有资格制止和纠正;所谓义务则是制止和纠正他人违章行为是职责所在、份内之事,而不是“不关我事”或“关你何事”。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而言,在作业现场对于违章行为,如果我们不能够及时制止和纠正,对这种行为漠视和容忍,久而久之就会视为一种见惯不怪的正常现象,一旦成为习惯,再想采取措施制止和纠正,难度就大了,如果由此而导致从业人员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代价就更大了。这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管理的第六步。这一步工作做得不好、做得不扎实,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落地以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第七步棋:应急救援。应急救援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必备技能。它包括应急和救援两个方面的内涵。《新安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指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其主题明确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由此可见,国家对应急工作的重视和期盼。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都具有两重性,必然性和偶然性。前面的六步棋没有布局好或没有下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是必然的,只不过是时间问题;布局好、下好了,还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那就是偶然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这一环节要做的事,一是在对区域环境和作业风险充分分析和假想的前提下,要有针对性地提前预测,编制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二是在没有发生事故之前,平时要适时做好应急救援预案的宣贯培训、告知及模拟演练工作,通过演练发现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使之更接近于实战要求;三是在接到本单位事故报告时,有条件的单位要快速启动与之相适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科学、有效地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没有条件的单位做好应急救援配合工作,尽可能将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降到最低限度。这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管理的第七步。这一步工作做得不好、做得不扎实,可能会导致单位安全事故损失和影响扩大化。
第八步棋: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功。它包括调查和报告两个方面的内涵。调查分两种情况:一是为了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就本单位日常安全生产现状或某个部门存在的安全问题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研究,形成工作调查报告,便于有针对性地指导管理、实践和调整思路;二是针对单位已经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实事求是地按流程进行调查,主要是摸清事故经过,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判定事故责任,作出事故处理,吸取经验教训,明确纠正措施,制定预防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报告分几种情况:一是重点工作报告。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有意识地将本单位或部门近期安全重点工作,适时简要地向分管安全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便于领导了解情况和决策调整;二是事故报告。本单位内部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根据事故分类分级,及时、如实向分管安全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必要时(重伤及其死亡事故)及时、如实报告行业上级和当地政府安全管理主管部门,便于本单位领导和当地政府安全管理主管部门了解情况,作出应急处理工作安排;三是事故调查报告。针对本单位内部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需要安全管理部门作出事故调查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快速做出反应,调查结束后及时将事故调查结果向分管安全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便于领导安排下一步工作和责任追究。这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管理的第八步。
第九步棋:建议咨询。建议咨询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它包括建议和咨询两个方面的内涵。这里的建议,主要源自现行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方面提出的新的必要的调整和要求,要及时的给领导一些建议。这既是领导“尽职免责”的法定要求,也是我们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的义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方面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好的思路、经验、方法要及时向分管安全领导和主要领导提出建议,寻求领导的支持,便于部署和有效落实;另一方面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于安全管理工作也有他个人的理解,这种理解涉及到方方面面,如安全和生产关系的协调、安全生产投入的数额、项目工期的调整、业务流程的调整等工作中可能涉及到的安全风险,以及相关工作对安全生产的影响或需求。这些问题,我们都需要及时关注或回应,适时给领导一个“合法、合规、合理”的解释和思路,帮助领导作出更有效的决策;其三,部门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遇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导向、安全技术规范等方面存在的困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能及时准确地提供咨询服务,释疑解惑,便于部门贯彻落实。这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管理的第九步。这一步工作做得不好、做得不扎实,可能会导致单位领导决策上的失误,部门行动上的错误。
第十步棋:总结推广。总结推广(经验)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客观要求。它包括总结和推广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方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不断总结和提炼具有本单位自身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便于指导实践和与其他单位进行经验交流;另一方面部门也要不断总结和提炼具有本部门自身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经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认可后,在本单位其他部门推广和运用;另外,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能闭门造车,做井底之蛙,还是要适时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学习和借鉴其他先进单位的先进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和经验,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加以推广和运用,便于提升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它山之石,可以攻玉”道理莫过于此。这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管理的第十步。
以上这十步棋,似乎在一根看不见,摸不着,但可以感悟到的安全管理主线牵引下,环环相扣,步步关联,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就是要细细琢磨,用心体会,牢记安全生产管理的初心,不忘安全生产管理的使命,尽职履责,潜心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氛围,为助推单位生产经营高质量发展作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有的贡献。
以上阐述,仅是笔者多年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些许感悟,供各位同行交流,不妥之处,敬请斧正,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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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文翠 校对邵艳彬审核吴仕平
主编钱丙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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