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云南省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实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促进主体倍增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按照《云南省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要求,省应急管理厅紧扣自身工作职责,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中开展系列“暖心行动”,助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是建立健全执法机制。先后制定出台《云南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试行)》《云南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办法》《云南省应急管理系统包容审慎执法减免责清单》《云南省安全生产与消防联合执法机制》等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持续推进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云南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试行)》,在现行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地方立法和部分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主要梳理了安全生产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321项行政处罚和7项行政强制事项,明确了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和责任层级等事项,为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监管执法体制提供了强有力基础保障。《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审慎包容执法减免责事项清单(试行)》,明确了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二是认真履行执法职责。根据现行法定职责,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监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围绕执法职责,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每年坚持科学制定并严格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紧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冶金、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涉有限空间四类重点)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聚焦重大隐患、重点企业和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实行重点执法。
三是持续改进执法方式。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坚持实施分类分级执法办法,原则上实行一户企业对应一个监管执法层级,做到有效避免多头重复执法或监管盲区死角,对于安全风险较高的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安全风险较低的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坚持全面推广运用“互联网+执法”线上执法,做到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留痕可溯。坚持推行异地交叉执法和跨部门联合执法,既防止简单粗暴执法,也有效避免“宽松软虚”问题,做到人性化执法绝不人情执法。坚持执法与普法、严格与包容相结合,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坚持认真落实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全力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通联: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景云星
编辑杨文翠 校对邵艳彬 审核吴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