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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拟遭遇火灾、重大交通事故可申请临时救助
作者:高晓蕾  来源:云南信息报  更新时间:2015/11/11 11:29:45  点击次数:2926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昆明市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日前,昆明市民政局发布《昆明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公告,听证会拟定于11月17日下午2:00举行。

征求意见稿中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8类救助事项的具体救助方案予以明确。其中规定,遭遇火灾、重大交通事故、重特大疾病等重大变故可申请临时救助。如因家庭成员突发重特大疾病,连续3个月支出的月均重特大疾病医药费自付费用达家庭人均月收入的3倍及其以上,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临时救助。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社会救助全面惠及城乡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人员、特困残疾人、受灾户、流浪乞讨人员等对象及遭遇急难的家庭和人员。各级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按各级承担资金的3%安排。

最低生活保障

谁可以申请?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外地到昆接受大、中专教育的高校生除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如何申请?

申请低保应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及提交相关材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单独申请:

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艾滋病患者;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患有重特大疾病的病人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保障标准1.5倍的,患者本人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特困人员供养

谁可以申请?

对无劳动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特困儿童,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如何申请?

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就业救助

谁可以申请?

针对昆明市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就业援助。在昆明市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简称“4050”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失地(因城市规划建设、滇池流域“四退三还一护”、实施水资源保护失地的)未就业的生活困难人员。

如何救助?

对经认定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提供及时便捷的就业援助服务。

对有培训意向和创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优先安排其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给予职业(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税费减免和创业小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

对“零就业家庭”成员,要通过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帮助其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成员至少1人实现就业。

临时救助

谁可以申请?

因火灾、溺水等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

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案件终结后,造成当事人及其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

因家庭成员突发重特大疾病,连续3个月支出的月均重特大疾病医药费自付费用达家庭人均月收入的3倍及其以上,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因基本生活费、基本医药费和子女基本教育费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月人均生活必需支出连续3个月达家庭人均月收入的3倍及其以上,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或个人;

县级政府规定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如何申请?

申请临时救助一般应当以家庭或者自然人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附带有关证明材料),也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对持有居住证或在当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居住1年以上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和审核、公示,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上述情形之外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上述规定中的具备申请条件的对象向县级民政救助机构申请救助。

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损失或无法改变严重后果的,应先行救助,再按照规定补办有关手续。

高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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