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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门诊慢特病治疗费年底前可跨省直接结算
作者:黄河清  来源:昆明日报  更新时间:2021/11/2 20:23:30  点击次数:2947

111日,记者从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今年底前,将实现西南片区每个省(区、市)至少一个统筹地区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提供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推动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精神,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西南片区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专题研讨会近日在昆明召开。重庆、四川、贵州、云南以及西藏五省(区、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提出的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及2021年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目标和要求,对起草的《关于扩大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病种跨省直接结算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

 

会议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力争2021年底前实现西南片区每个省(区、市)至少一个统筹地区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提供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总体目标;聚焦全面扩大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就医堵点问题,各地参会代表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积极建言献策,针对增补扩充纳入跨省直接结算的门诊慢特病种跨省直接结算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共同梳理存在的问题,研讨解决办法和建议,为西南片区深入推进扩大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病种跨省直接结算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

 

国家医疗保障局要求,西南片区医疗保障部门在扩大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病种跨省直接结算中,要坚持统一规范、全面覆盖、信息统一的原则,开展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有效解决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政策、经办管理和信息化等方面堵点、难点问题。各省医保部门要规范统一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申办途径、就医规定等政策措施,指导试点地区因地制宜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目标、工作措施、进度安排和配套政策,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试点地区医保部门要加强宣传培训,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做好政策宣传引导。

黄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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